作者: 中国乡镇企业杂志社曹中平、中国现代企业报段绣香;整理:人民日报 马海涛
1994年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始生产“UV赤”虫系列产品并出口日本。当时不论国内和国外都没有第二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商标来标示摇蚊的幼虫。俗称红虫(北方称血虫)。
2001年12月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当时水族业并没有在产品包装上使用“UV赤”来标示红虫(血虫),于是2001年12月3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将注册“UV赤”注册在第31类商品(饲料等)上的申请。并列明“UV”无任何意义。只作分辨产品使用。
2002年12月7号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注册的“UV赤”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商标的类别为31类,宠物食品,动物饲料等。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开始投放大量资源宣传“UV赤”虫,“UV赤”虾等。并在市场在取得了巨大成功。
2003年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发现出现了大量印有UV赤虫字样的产品,而且设计、颜色使用都非常近似。为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查封了明利红虫场等企业,责令明利红虫场等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没收侵权的产品同时予以罚款。
之后就发生了“UV赤”商标公函事件。2003年6月15日(星期日)上午,广东省水族协会会长杨钦泉、许品章、肖渊禧在白天鹅茶宾馆喝早茶期间决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发出《请求重新审议“UV赤”商标注册的公函》以下简称公函。至此以后围绕着侵权、维权和各种舆论问题引发了一系列事件。
本报记者接到广东省水族行业企业电话,称广东省水族协会会长杨钦泉一手把持该协会,并误导舆论,致使某些媒体报道此事,而报道的内容与事情的真实情况不符,为此我们特赴广东进行各方面的采访:
采访广东省水族协会会长杨钦泉
记者问:“UV赤”商标是否属于行业通用标识?
杨钦泉会长说:不是行业通用标识、是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注册的产品标识。“UV赤”商标属于共鳞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记者问:向“商标局”发出“公函”是在什么情况发出的?
杨钦泉会长说:协会收到了十几家会员申述材料后才发出的
记者问:我们可以看一下这十几家会员的申述材料?
杨钦泉会长说:“这些材料都是协会保密文件,放在我家里不在协会,目的是为了防止协会内部人员窃取。所以现在看不了。”
记者问:向“商标局”发出的“公函”是否经过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讨论?
杨钦泉会长说:没有经过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讨论,我认为这是协会的一般日常事务,不需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讨论。我认为向“商标局”发出的“公函”在法律成面上是有权的,在协会内部也是有权的,有人说我连盖章的权利都没有你还干什么。
记者问:“公函”是在什么情况下作出的决定?
杨钦泉会长说:是我在与许品章、肖渊禧、蔡世广等3人在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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