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漓江鱼类保护工作极为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对如何进一步保护好漓江的鱼类,市渔政站工作人员和一些市民在接受采访时认为,要综合整治,从多方面入手。
一些市民则认为,对在漓江禁渔区捕鱼的人,要加重处罚,除了没收捕鱼工具外,还应当给予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应当转交司法部门处理,这样才能体现政府在市区漓江段禁渔的严肃性。一些市民还说,因为有人爱吃漓江鱼,售价也不菲,所以就有人违反规定去捕,如果取缔专卖漓江鱼的河边餐馆,在市场上禁卖捕获来的漓江鱼,也许可以从另一个途径来禁止在漓江市区段捕鱼。
还有的市民认为,只将虞山桥至漓江桥的漓江段作为禁渔区还不够,因为距漓江桥1公里左右的下游——龙船坪一带,水面宽阔,深潭也较多,禁渔区的鱼到了那里也难逃生,应该将漓江禁渔区的范围扩大才行。“因为桂林市区扩大了,禁渔区的范围也应当扩大。”
市渔政站工作人员认为要保护好漓江鱼类,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渔民的技术特长,利用他们熟悉江面、水性好的优势,在组建水上保洁队伍时,尽量安排渔民转岗就业。比如市区漓江段保洁工作,现在由市财政每年核拨保洁经费20多万元,可以考虑让渔民承包该保洁工作。二是安排一定资金,给予一定政策,开展就业培训,鼓励渔民从事水产养殖业或其他行业,引导他们逐步脱离传统的捕鱼生活。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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