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将在2月1日~4月30日实施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农贸市场、餐厅等禁售江河鱼类。卖江河鱼者最高可罚2万元。
江中捕鱼没收渔船市农业局负责人称,本次禁渔工作的目标是从明天起,禁止一切江河捕捞活动,捕捞渔船按当地渔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停靠,所有网具一律封存。违反禁渔规定的,将给予重处———除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外,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严重的,还将没收渔船。
卖江鱼最高罚款2万
此外,禁渔期间还将禁止销售、收购江河渔业资源品种。禁止水产市场、宾馆、饭店、餐厅等经营江河鱼类。市渔政处有关人士介绍,他们将和公安、工商密切配合,对水面、码头、市场、车站、餐馆实施监督,凡私自出售江河鱼者,除没收非法收入外,还将处以2000元~2万元罚款。
“就算是2月1日以前放在鱼缸里的江河鱼,禁渔期也不能销售。”渔政执法人员介绍。另外,打着江河鱼的招牌出售养殖鱼类的虚假行为将被工商部门查处。
禁渔期专业渔民有低保
渔民在禁渔期不能捕鱼,生活保障怎么办?渔政人员说,市民政局已于2005年下发了《关于加强天然水域禁捕期专业渔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禁渔期专业渔民可享低保。
市场反应
南岸鸡冠石一鱼庄老板说,每年禁渔期他们都转向经营白鲢等养殖鱼,日营业额下降近一半。但另一鱼庄服务人员表示,如果要吃黄腊丁、水米子等长江鱼,他们可以想办法供应。
(信息来源:重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