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工作将于6月1日中午12时开始,届时,我市共有800多艘渔船返港参加伏休工作。从昨日起,参加伏休的渔船接到通知后,纷纷赶在今年休渔期来临的最后一个渔汛期,全力做好伏季休渔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2005年度我省伏季休渔规定》和《石狮市实施伏季休渔制度监管方案》,从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我省海域,禁止拖网(包括桁杆拖虾)、帆张网和大围缯作业;北纬22度30分至北纬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东经120度海域,禁止所有灯光围网、灯光敷网作业。
据悉,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在伏休期间,伏休对象的渔船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列入休渔对象的渔具在休渔期间应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渔业捕捞许可证要集中上缴,渔船必须就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转移停泊点,不得到泉州市以外的厂家修船。根据新的《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今年所有拖网、张网不允许兼业;凡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的,一律视为违反休渔规定予以处罚。
另悉,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严防伏休渔船违规出海生产:6月5日前,沿海镇村督促休渔船舶上交捕捞许可证,并统一严格封存管理;对休渔船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清点休渔船数并记录在案;实行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并对违规渔船建立档案、通报;有关部门表示,省、泉州及石狮海洋与渔业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一律依法严惩重罚,扣留捕捞许可证、渔具、渔船,并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