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适当。仅从2004年1月1日到2005年底,我市就查处非法海洋倾废案件8宗,罚款16万多元。
海洋环境保护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关系着国计民生和子孙后代,温州海监将继续开展“碧海行动”,不断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海监依法行政 用海必须先审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把目光投向大海,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在用海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单位和个人藐视法律法规,在没有得到审批的前提下就非法用海。针对这种情况,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协调各级海监,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整治大型非法用海专项行动,起到打击一点、威慑一片的效果,不断显示出法律的尊严和海洋管理的权威。
2004年,乐清市造船业发展迅速,部分企业违法填海造船猖獗,由于违法填海造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科学规划,处于无序状态,严重影响城市泄洪和港航交通,同时对国家海域资源造成很大的浪费。乐清市海监大队的主管局乐清市海洋与渔业局协同水利、公安、港口、规划等10个部门进行了联合整治,办结案件42宗,罚款410多万元,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填海造船行为,使乐清造船业步入有序发展轨道。2005年初,温州市海监支队、龙湾区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共出动350余人,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现场制止养民非法围海的执法行动,对非法围涂进行强制拆除。这两次大行动,在社会引起了极大的关注,严厉打击了顶风作案者,展示海监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2003年以来,在瑞安飞云江沿岸滩涂一带(标准堤坝外),陆续出现违法建造红砖窑,并迅速蔓延壮大。这些红砖窑业主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建造红砖窑进行制砖生产。中国海监瑞安市大队依法对该20多家红砖窑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做出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等行政处罚决定。但当事人对此置之不理,继续进行非法生产。针对此况,中国海监瑞安市大队的主管局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上报瑞安市人民政府,引起瑞安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府统一部署,由瑞安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公安局、围垦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组织113人的联合执法队,对20家违法红砖窑进行强制拆除,有效地遏制了非法乱占海域建造红砖窑的违法行为。通过此次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中国海监瑞安市大队进一步推进了海域管理规范化、法制化,为依法用海、科学用海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海盾”行动铁腕出击
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根据中国海监总队及中国海监浙江省总队等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连续多年开展“海盾”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了各类非法用海行为,保障合法用海者权益,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海域尊严。
重视基础建设,为“海盾”行动酿造良好氛围
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非常重视前期基础准备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建设工作。支队印制了法律法规选编,做到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并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主动与常年法律顾问接触,就相关执法问题进行探讨,丰富了广大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理性认识,为“海盾”专项执法行动在我市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开展执法实践,为专项行动提供执法经验保障
专项行动前期,市支队针对海监执法工作刚刚起步、执法人员缺乏执法实践和经验的情况,采取了先易后难、边干边学、逐步推进的海监执法工作入轨方针。他们特意安排以市支队为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非法用海的专项整治执法练兵活动。通过此次练兵活动,广大执法人员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活动有了初步磨合,达到了以开展练兵活动为载体,查处非法用海案件为切入点,走出了海监执法工作实质性的第一步,以此来磨练执法队伍、探索和积累执法经验,提高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积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维护国家海域尊严
认真部署、制订方案,落实组织保证。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海监温州市支队结合实际、制订并下发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主管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执法行动实施小组,以统一协调专项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执法宣传、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提高执法的震慑力和社会影响力。
几年来,在各级海监队伍的共同努力下,温州海监的“海盾行动”开展得卓有成效,打击非法用海,“海盾”行动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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