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字样的执法专用艇(车)等执法工具。总的来说,我们海监执法力量正在不断加强。
问: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成立至今,在打击海洋行政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目前,海洋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未经批准占用海域、围海填海、擅自改变海域用途,未按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以及未经批准倾倒废弃物等行为。因此,我们温州市海监针对这些情况,加大打击力度。三年来,我们成功办结了一系列大案、要案,通过这几年的努力,社会各界的海洋国土意识逐渐增强,基本达到了“要用海,先审批”的局面。
问: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在查处海洋违法案件过程中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保证办案质量?
答: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为正确处理海洋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特制定海洋重大违法案件和一般违法案件二级会审制度,会审是在案件调查终结和拟处罚意见提出之后,支队会同有关机构人员、法律顾问等人对案件进行研究和审定的内部工作程序,通过会审可以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同时,我们还建立内部过错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心。
问: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如何接受广大群众对海洋违法案件的举报?
答:为方便广大群众对我市辖区内发生的海洋违法案件进行举报,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制定了海洋行政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广大群众如果发现违法用海、污染海洋等违法行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人向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举报,支队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向举报者反馈处理结果和意见,并根据举报信息的作用予以适当奖励。举报电话:0577-88840017、88840858;传真:0577-88840858;地址:温州市江滨西路聚鑫苑4幢2楼;邮编:325003。本报记者
治理海洋污染候 碧海行动显成效
三年来,中国海监温州市支队为有效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不断推进“碧海行动”,治理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增强群众的海洋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和社会氛围,我市各级海监机构积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宣传。2004年4月,温州市各级海监队伍充分利用培训班和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向社会各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让群众了解有关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执法过程中,海监执法人员还向执法对象发放法律读本,进行面对面的讲解宣传。通过宣传引导,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逐渐被群众所认识。
温州市各级海监队伍每年制定“碧海行动”方案,积极开展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温州海砂开采量较大、对海洋生态破坏严重的特点,温州海监开展了以打击非法开采海砂为主的“碧海行动”,每年在辖区内开展强化海砂开采规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市支队从有关县(市、区)海监大队抽调精兵强将和本支队海监执法骨干人员组成一支专项整治小组,利用海监艇、渔政船和多辆执法车,采用海上检查为主、陆上配合为辅的形式,对我市海域内的海砂开采船只进行了专项检查行动。在这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共登临检查采砂船88艘,查处违法采砂船28艘,共罚款10多万元,对违规开采海砂的单位和个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由于海洋污染日益严重,海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为确保海洋环境保护监察的力度,温州市海监支队在“碧海行动”中把整治非法海洋倾废列入工作重点,查处了一系列非法向海洋倾废的案件。海洋倾废案件情况复杂,倾倒无规律,范围广,执法难度相当大。但是,海监执法人员克服困难,严格按照程序办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量刑。在办案过程中,按照规定举行会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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