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溪河围栏养殖的11个养鱼户因受上游水源污染,所养的鱼大面积死亡,遭受损失的他们将肇事方诉诸法院,近日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南溪河流经溧阳和宜兴两个城市。溧阳在南溪河的上游,为发展工业,南溪河沿岸建造了许多企业,南溪河成了运输的重要渠道;宜兴在南溪河的下游,为了生存,沿河的大部分农民开始围栏养殖,南溪河水成了他们生活的依靠。2003年6月24日至7月3日及2004年2月23日至2004年2月26日期间,徐进才等11个养殖户发现养殖的鳊鱼均出现大面积死亡,损失惨重,当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我市农林局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地调查,初步确定为污染事故,并逐户对死亡的鱼进行过秤登记,总计损失达82000多元。
我市环境监测站对水质进行化验,确认死鱼事故是属水污染致鱼中毒死亡。于是有关部门对周边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和取证,最终在南溪河歌歧桥河段发现溧阳罗地亚方正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口的PH值、COD值等极不正常,排放的污水中氨氮含量严重超标。市农林局在查清鱼的死亡原因后,前往罗地亚公司进行协调处理,但罗地亚公司表示目前世界上工艺水平均不能在氨氮指标上达标排放,并且鱼死亡未排除其他企业排污造成,因此拒绝赔偿。
无奈之下,徐进才等11人向我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罗地亚公司赔偿损失82312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规定,罗地亚公司应对徐进才等11人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依法判令罗地亚公司赔偿徐进才等11户养殖户损失共计人民币82312元。宣判后,罗地亚公司不服判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罗地亚公司支付11个养殖户损失部分的90%。
作者:钱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