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松江区水产养殖过程中渔药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水产养殖者安全使用渔药的行为,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水产养殖的总体情况,4月中旬,松江区渔政管理检查站联合区水产在全区范围开展“水产养殖安全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是以建立档案渔业的水产养殖户为宣传重点,分设佘山、科技园区、泖港、新浜四镇为集中培训点,希望通过档案渔业建设平台,来构建全区水产养殖安全体系。主要的培训内容:
一是由区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对养殖户进行水产养殖安全技术和《档案渔业制度》中“生产日志”、“用药记录”等进行培训指导。
二是区渔政站副站长对《中华人民共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中有关水产养殖过程中用药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讲解。并对因在养殖生产中发现使用禁用渔药、饲料中添加激素类药物、直接使用原料药、使用人用药等;产品抽检中发现药物残留超标、上市违反休药期规定;管理中生产日志、用药记录不全、不真实等情况,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说明。同时,教育养殖户从正规渠道购进渔药、饲料,认真做好日常的生产日志和用药记录,对购买渔药、饲料等收据、发票妥善保存。
三是向养殖户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区渔政站与养殖户签订“不使用禁用渔药告知承诺书”。
“食品质量无小事”,水产品质量安全亦是如此。通过此次活动,帮助水产养殖户转变了陈旧的养殖观念,提高他们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树立了“健康养殖、规范用药”的科学养殖理念,为下一步构建我区“水产品养殖安全体系”奠定了夯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