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浙江舟山浪岗山附近海域与渔船发生碰撞,造成渔船沉没、船上6人下落不明的肇事船“JASCON24”外籍拖带船组,结束了1个多月扣押滞留期,近日,船东在向海事法院提供必要的经济担保后,离开厦门港续航。
2006年12月12日8时许,舟山海事局总值班室接到嵊泗海事处报告:零时左右,“浙定渔14413”在嵊泗浪岗山附近海域,与一不明船发生碰撞,船上7名船员全部落水,除1人被救外,其余6人均下落不明,肇事船舶已驶离现场。
接报后,舟山海事局立即启动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前往现场搜救,同时舟山海事局还迅速协调交通部东海救助局和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马迹山港区派船前往现场搜救,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接到搜救指令后,也派出“中国渔政33011”赶赴现场。经过4天4夜搜寻,还是未发现落水者的踪影。由于天气寒冷,海水温度很低,加上落水时间太长,估计落水者已无生还可能,搜救机构决定中止大规模搜寻行动。
“12.12”重大海上交通事故发生后,引起了国家交通部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关注,多次指示浙江海事局在组织搜救的同时,加大追查肇事船力度。舟山海事局根据浙江海事局领导的指示,立即成立了“12.12”事故调查组展开事故调查。
海事调查官根据获救船员和当时在附近作业的渔船人员提供的信息,首先确定了事发地点与时间,并通过该时段事故发生地附近水域的AIS(船舶自动跟踪识别系统)监控记录进行回放,确定当时有3艘大轮经过。海事调查官立即密切关注这3艘船舶动向,并派出3组7名海事调查官分赴江苏连云港、广东深圳港和福建。
根据AIS系统对“JASCON24”拖带船组行踪的定位,和据海事调查官的了解,“JASCON24”轮是一艘圣文森特籍远洋救助拖轮,尾部通过一根900米拖缆拖带着一艘90米长的驳船“JASCON32”,驳船上载有2000多吨集装箱和机械大件货。此次航行是该船组新建成后的首航。
12月21日12时10分,已在厦门港等候了几天的舟山海事局3名海事调查官,在厦门海事局海事调查官的配合下,登轮与该轮船员进行交涉。12月24日,海事调查官在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后,根据碰撞时间、地点和痕迹三要素来分析判断,均与本起事故特征相吻合。由此可以认定,“JASCON24”拖带船组就是本起事故的肇事船。在大量的客观证据面前,“JASCON24”轮船长未能否认碰撞事实。
近日,船东已向海事法院提供必要的经济担保,待海事部门查明原因、判明责任后再作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