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采捕海蚌,成立了有近10名专职人员的保护区渔政站对保护区进行监察和保护。
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从2003年开始,长乐市总共投入500多万元进行海蚌的育苗和生长研究,去年在漳港天然海湾内建成3000亩人工养殖示范区,去年已向示范基地投放10万粒的幼苗进行培育,海蚌人工育苗养殖有望实验成功。
另外,漳港海蚌场已建成一个集生产、科研、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生态式海蚌公园,该公园除节假日向市民开放外,也对市民进行“漳港海蚌”品牌宣传,以增强村民的海蚌保护意识。
【尴尬】有保护法规 执行监管难
邹文钟书记告诉记者,海蚌增殖保护区的总面积达12999公顷,涉及6个乡镇、11万人口,对于生长在海边世代靠“渔”为生的渔民来说,要让他们不下海捕鱼,执法部门监管起来还是存在难度的。
据介绍,漳港海蚌的保护最早可以追溯到1985年,当时就有了市一级的政府保护措施出台,1992年省七次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管理规定》,正式以法规形式确立了保护漳港海蚌的重要性。
《规定》详细划定保护区和增殖区的范围,强调在增殖区内禁止采捕海蚌和从事各种有碍海蚌增殖的活动,然而十几年来该法规实施得并不理想。
据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介绍,渔业部门多次组织打击违法捕捞,但是渔船只有在渔政来检查时停开,渔政前脚走,渔船后脚开。同时,几百艘的采捕船中,办了“海蚌采捕证”的相当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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