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市工商部门委托卫生检验中心对该市农贸市场上的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当地称之为“流鼻鱼”(也称豆腐鱼、鼻涕鱼,广州俗称九肚鱼)的一种海产鱼类含有禁用防腐剂甲醛。笔者获悉,阳江市工商局本月15日已发出通知,在该市市面上全面停销“流鼻鱼”。 去年就抽检到甲醛严重超标 据介绍,1 1月30日,阳江市工商局委托阳江市卫生检验中心,对市区岗列金鸡、城西等7大农贸市场的水产品进行抽检。被抽查的14个水产品样品中,涉及“流鼻鱼” 等6个。抽检结果发现,3个“流鼻鱼”样品全部含有禁用防腐剂甲醛,有的含量(mg / kg)高达119.6.据了解,今年5月份抽检时,也曾发现这种情况。为维护市民食品消费安全,阳江市工商部门遂向市区各大肉菜市场下达了“暂停销售令”,并向阳江市政府申请在全市范围禁售,获得批准。 阳江市工商局经检科工作人员透露,当地市面上销售的“流鼻鱼”普遍含甲醛,不合格率达100%.去年,工商部门抽检时已发现了这一问题,并责令销售商整改,但今年5月和11月份抽检,却再度发现含甲醛“流鼻鱼”。 卖相好的水产品须提防 阳江市工商局经检科有关负责人表示,食品中绝不允许使用甲醛这种毒性防腐剂。不法商人把甲醛用于水产品上,是为了延长其保质期,使水产品不缩水、不变形,保持好的卖相。 阳江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水产品时要擦亮眼睛,注意观察其新鲜度。甲醛浸泡过的水产品单靠肉眼便能辨认出来,主要有如下一些特征:整体表面较清洁,胴体表面变坚硬而且较有光泽,看起来更为清亮和新鲜;鱼眼睛一般较浑浊、膜模糊,弹性较未浸泡的鱼体为好;浓度较高时有福尔马林特有的气味。如发现有上述特征,该水产品用甲醛浸泡的可能性较大。 (信息来源:南方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