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漳港海蚌是海水珍品,被定为“贡品”和国宴佳品。为了保护其产量,我省上个世纪90年代就专门设立海蚌保护区,省人大还颁布了保护条例。
然而,昨日记者在长乐海蚌保护区内发现,有渔船采用明令禁止使用的深水高压水头拖耙作业。
在漳港三营澳旁的船舶修理场,记者看到好几把高压水头拖耙,每个拖耙长宽都在1.5米左右,由钢管和铁丝构成,加上高压水泵重四五百斤。
在三营澳里和百户澳,海水涨潮后,记者看到带有高压水头拖耙的七八艘渔船开出澳口,到海上作业去了。
记者随后了解到,不只是漳港,在海蚌保护区里另一些乡镇的码头里也存在非法捕捞的渔船。
从事漳港海蚌保护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渔船拖着深水高压水头拖耙在海床上来回拖耙,对藏在沙里的海蚌等贝壳类来说几乎是灭顶之灾。因为高压水头拖耙作业时是通过高压水对着沙滩冲击,冲击的深度可达0.5米左右,沙里的小海蚌在高压水冲击下一般都粉碎了。这种杀鸡取卵式的非法捕捞方式是明令禁止的。
记者从长乐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前几年省里曾开展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缴获了近百个深水高压水头拖耙。
但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两三年,有关部门并没有开展打击非法海洋捕捞专项行动,平时渔业部门的执法人员前脚刚检查完,非法捕捞的渔船后脚就来了。
(信息来源:东南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