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农牧厅牵头,召集环湖县市渔政执法部门骨干人员聚集青海湖,共商今冬明春群防群治封湖育鱼大计。 近年来封湖育鱼力度的加大,持续攀升的湟鱼价格,使偷捕、贩卖、加工、销售湟鱼者手段更狡猾,行动更隐蔽。会议要求,渔政部门要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持续打击非法捕捞湟鱼的行为,对长期捕鱼、以捕鱼为业、有组织的捕捞以及抗拒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等破坏渔业资源的犯罪行为,实施重拳打击,追究刑事责任。大水桥、黑马河、江西沟、151、鸟岛等地的餐馆将纳入执法部门长期检查的视野,同时加大对西宁、海东地区的市场督查力度。 在座谈会上,共和、天峻、刚察、海晏、湟源、湟中、西宁等县市,汇报和交流了今年以来,各地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群防群治狠抓封湖育鱼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会议一致认为,今年以来,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不懈努力下,青海湖上公开捕捞湟鱼、市场上大量销售湟鱼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守法和保护湟鱼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全社会保护湟鱼的氛围日益浓厚,封湖育鱼工作呈现出多年来少有的良好局面。同时也应看到,封湖育鱼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对封湖育鱼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制定科学的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在目标管理考核上要下功夫,要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要充分调动乡镇、牧委会干部的积极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使本地区封湖育鱼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常抓不懈、部门尽心管理、群众主动参与,上下联动、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使封湖育鱼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会议认为,保护湟鱼资源,是一项社会工程,只有全社会动员起来保护湟鱼,湟鱼才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封湖育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坚持抓源头,抓重点,集中力量对那些有组织偷捕湟鱼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同时,加强渔政队伍建设,树立渔政执法新形象,努力保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真正把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成一支“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