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商务部在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大陆决定正式启动两岸渔工劳务合作。首批大陆赴台渔工,今日将从平潭出发。
据了解,两岸渔工劳务合作是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由于大陆渔工遇害的恶性事件及大陆渔工的权益受到极大侵犯等原因,迫使祖国大陆于2001年底全面暂停了此项业务。业务暂停后,考虑到台湾渔业界的迫切需要,大陆方面主动为恢复合作创造条件,经过两岸有关民间行业组织的共同努力,并于今年4月30日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展渔工劳务业务的协议》。
鉴于日前鱼汛即将来临,昨日,大陆正式启动两岸渔工合作。两岸渔工劳务协调委员会会长刁春和介绍说,两岸行业协会已经就一些具体问题达成了共识,比如,确定了大陆渔工最低工资标准,初次上船渔工月薪不得低于280美元,有工作经验渔工不得低于320美元,台湾雇佣单位还得为大陆渔工每年每人支付200美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
同时,台湾的雇佣单位每雇佣一个大陆渔工必须预先交纳2个月工资的保证金。两岸还就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投诉机制、统一合同文本、定期通报等机制达成了合作协议。今后,大陆还将加强大陆渔工培训派遣工作。目前,大陆与台湾3家具备条件的渔业组织签订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