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龙只算是古代鱼家族众多成员之一。不过,比起其他的古代鱼种,红龙所受到的关爱绝非其他鱼族可以比拟。
在地球上,既然能够被称为“古代鱼”之一员,必然也有一段漫长时光可供追溯。早在三亿四千五百万年以前,这批隶属于骨舌鱼科的骨舌鱼家庭便已经活跃于冈瓦那古大陆水域之中!之后,随地球上地壳运动发生,冈瓦那古大陆被撒碎成数大块。形成了今日的美洲、非洲、澳洲等等之“新大陆”,而骨舌鱼家庭们自然也就随之分散东西。
目前,全亚洲注目的焦点都停留在东南亚所产之龙鱼身上,这一类型之龙鱼,由于色泽红亮,深受东方民族喜爱,根据婆罗州土著描述,他们的祖先与红龙鱼早就生长在当地,而是大约在 1970 年才被当地印尼人与华人饲养在家中池塘观赏,到了 1978 才开始运销国外,野生红龙鱼在早期(1978年)采捕,均是在卡红大河下游区,由于河面宽广、水深,白天不容易捕获小龙鱼或中龙鱼,当地土著便利用晚上,水面较凉时,不论大、中、小龙均会现身于河边浅水区觅食特性,进行捞捕中小鱼,或专挑有口含幼龙鱼之亲鱼下手。或者是利用每年九月至翌年二月,加里曼丹雨季来临时,由于雨势不断,使水位暴涨,淹没临近低漥,待雨势稍歇,水位稍退,低漥区地区便形同水塘,而当初因觅食游进低漥区,但水退后来不及游回主河流,便如同瓮中鳖,任随土著捞捕,如此利用雨季的雨势大小产生水位差,捞捕红龙的数量最多,也就是从前俗称产期的主要原因。后期因下游大量滥捕,鱼源日缺,便开始往中、上游捞捕,由于中上游大部份为原始森林,沼泽密布,主河面也较狭窄,当地土著则是依水搭建木屋居住,出入则以小舟为交通工具,木屋与木尾间则搭盖木桥,互相连络交往,土著则利用区段特性采用只能进不能出围栅,布下大网等龙鱼进网,或如同下游方式,待深夜至浅水区捞捕龙鱼。日本、美国、泰国、马来西亚、台湾等国,而遂渐掀起饲养龙鱼风潮,到 1980 年更是轰动水族界,广受爱鱼者钟爱,均惊为“天鱼”,尤以日本为甚,所以市场价格始终高居不下,进而导致产地遭到大肆滥捕。许多大型龙鱼与幼鱼不断地以各类走私方式输送至全世界各地。
1980年,对于龙鱼是个特殊的年代,华盛顿公约开始明文禁止此类野生鱼种销售及捞捕行为。整个热带鱼市场受到前所未有的震撼,一些国家不得不开始雷厉风行地查缉。而一些主输出国,如印尼,也开始将本国红龙列为国家级生物,一切出口行为在舆论强大的压力下逐渐消声匿迹。无价暴涨与舆论压力均未能降低龙鱼的魅力,在亚洲许多野生红龙之原生产国,遵照华盛顿公约内容,严禁捕捕捞与出口野生红龙。
但是另一方面,面对已经日益稀少的野生红龙也极思复育之道,最少已有超过三个国家(印尼、马来西亚与新中坡)及近20个政府与民间团体成功地以半人工野放方式使红龙顺利地产下它们的子代。这此红龙原产国与华盛顿公约组织建立一套良好的复育繁殖体输出方案,并且已经广为流传与使用。那便是将受保护的野生红龙(第一代)严格把关,禁止输出。但是经由第一代野生龙鱼所产下的人工子代之“后代”也就是“F3”(第三子代)在幼鱼时期便植入野生动物辨识专用之芯片,并且向华盛顿公约组织申请注册。经由所得到的申请售证方可正式销售至其他海外国家。而这些输入国(如日本、美国、中国大陆)也方能凭证得以免除国际舆论的压力。